您的位置: 首页学院动态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教育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2021-09-13]

根据学校《内蒙古师范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及《关于开展推荐和接收2020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教育学院推免研究生工作细则如下:

第一条 依据《内蒙古师范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相关办法评选。

第二条 我院遴选推免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围条件:思想品德每年均为良好及以上;三年日常表现排名平均值达到班级前30%(含30%);学业成绩三年排名平均值在本班级前25%(含25%)以内。

第三条 评选流程

一、优先平衡各专业、各班级推免指标,在班级内参照学业成绩三年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进行排名并依据排名先后顺序评选确定班级人选。在学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参照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六级成绩高者优先入选。如无六级成绩,参考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四级成绩高者优先入选。蒙语授课班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不低于300分。

 二、秉持择优推荐的原则分配班级人选确定后的余留指标,参照学业成绩三年排名平均值进行排名并依据排名先后顺序评选确定推免人选。


第四条 推免工作提倡不同高校学生交流融合,激励学生创新活力,鼓励学科交叉,推动复合型人才培养。我院推免生可自愿报考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

第五条 推免工作根据指标情况,原则上以班级为单位考虑人员分配。

教育学院

2021年9月13日